办理一孩生育登记
先锋向阳社区•2016-09-09•计划生育•
登记时限:育龄妇女应在办理一孩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后三个月内到受理地进行登记;因特殊情况逾期三个月未登记的,经受理地乡(镇)人民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核实相关信息后,应予以补办。
所需材料:
1、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
2、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;
注:此表需要当事人本人签字摁手印,计生主任签字及盖章;
3、夫妻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;
4、一孩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5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,应提供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或《居住证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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